大连专业流产医院-大连药物流产的常识有哪些呢

来源:大连北医八医院   时间:2023-04-01 13:12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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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流产是流产的方法之一,是在不开刀不手术的情况下,使用药物终止妊娠。但是药物流产的危险性很大,需要仔细认真使用。

使用药物流产,首先要严格掌握适应症。药物流产仅适用于49天之内的早期妊娠,而且是从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,超过49天药物流产一般容易失败,或者造成流产不全、出血较多,必须重新进行人工流产。

其次注意禁忌症。身体合并某些疾病或者处于特殊情况时是不能进行药物流产的。这些情况有:宫外孕,生殖器和身体其他部位的急性炎症,子宫内带有节育环,年龄超过40岁或吸烟,心、肝、肾及肾上腺功能不全,青光眼,哮喘,贫血,胃肠功能紊乱的患者。

最后,一定不能私自使用药物流产,而必须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。因为在药物流产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某些异常变化,如流产不全、出血过多等,这些情况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,就可能出现意外。

在医院,医生会为患者提供各种监护措施,包括观察流产是否完全、阴道出血多少以及药物的副作用,能及早发现意外情况并做进一步处理。还为患者提供流产后的康复保健计划,包括建议患者流产后休息两周以及一个月之内不要同房或盆浴,如果阴道出血超过10天就要去医院检查等等。

女性在无医师指导的情况下私自使用药物进行流产是非常危险的,一定要遵循医师嘱咐,而且切忌反复使用,做好避孕工作,防患于未然才是最重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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